摘要:重慶工商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已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內容,有需求的同學可以來了解下。
為了做好我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根據《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6〕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5號)《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教學〔2018〕9號)和《重慶工商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并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的組織管理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校和學院分別成立校級和院級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學院按學科專業分別成立MPA和城鄉規劃學復試面試小組。
二、復試錄取的工作安排
凡參加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A類地區),同時符合重慶工商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招生指標分配
學院招生指標由學校統籌分配。
我校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學院遵照學校辦法執行。該指標專項專用,不得挪用。
(二)復試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資格審查由學院負責。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并在入學報到時提供材料原件以供查驗。資格審查材料的具體提交時間、地點及提交方式由學院另行通知。
1.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或初試成績單;
2.身份證(軍人證);
3.往屆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
4.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打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
(1)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學信網上不能查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5.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交加蓋有畢業學校檔案館或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如無法提供請作書面說明);
6.本科畢業論文或初稿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7.《考生現實表現材料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研究生招生管理”—“資源下載”欄可下載),如無法提供,請作出書面說明,并在擬錄取后按要求填寫郵寄至學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定向、委培考生提供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定向就業研究生協議書(學校研究生院官網“研究生招生管理”—“資源下載”欄可下載);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
9.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身份參加復試的還應提交《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考生所在學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相關材料、錄取當年新生名冊;
10.考生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學校研究生院官網“研究生招生管理”—“資源下載”欄可下載)。
專業資格審查具體形式、時間等以學院相關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由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材料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復試費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參加復試。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
(三)復試方式
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學院復試的相關通知一律在學院官網(公共管理學院官網:https://spm.ctbu.edu.cn/)發布??忌鷳{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與身份證進校。
(四)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的復試,計劃于3月27日至29日三天進行;調劑考生復試于研招網調劑系統開放后進行。復試具體時間由學院另行通知。
(五)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學院按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比例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2.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對象是參加該年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考生。復試者的初試成績須符合國家教育部規定的2026年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A類地區),同時符合重慶工商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名單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
(2)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復試名單。如遇初試成績總分相同,MPA專業按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得分高者優先的原則,城鄉規劃學專業依次按英語、城市規劃原理得分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參加復試名單。
(3)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等信息將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在學院官網公示。
(六)復試內容及組織
1.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MPA專業復試的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城鄉規劃學專業復試的內容主要包括: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2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組織
(1)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均采用現場測試方式進行。各部分具體操作方式及分數所占權重如下:
MPA專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單獨筆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單獨口試,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采用現場口試的方式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400分;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占復試總成績的權重分別為15%、30%、50%和5%。
城鄉規劃學專業:專業測試采用單獨筆試的方式進行,綜合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采用現場口試的方式進行;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300分;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占復試總成績的權重分別為30%、50%和20%。
(2)復試命題、制卷、閱卷、登分等環節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3)學院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過AI技術作弊。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如有必要,經重慶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意,我??梢詫忌俅螐驮?。
(4)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巹t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3.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并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4.體檢
擬錄取后學校將對考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考生按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七)初試、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初試總成績占60%、復試總成績占40%的權重計算。MPA專業和城鄉規劃學專業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MPA專業: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3)×60%+復試總成績×40%;復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15%+專業測試×30%+綜合面試×50%+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5%。
城鄉規劃學專業: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60%+復試總成績×40%;復試總成績=專業測試×30%+綜合面試×50%+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20%。
(八)復試結果公示
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核,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核后,在學院官網進行公示。
三、碩士研究生的錄取辦法
(一)錄取標準
1.碩士生錄取工作貫徹按需招生的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根據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初試分數線,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專業為單位,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按一定比例加總)的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考生排序,MPA專業按初試成績總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得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城鄉規劃學專業按初試成績總分、英語、城市規劃原理得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序。
3.如擬錄取學生中有自動放棄的,按入學考試總成績順序依次遞補擬錄取。
4.在指標范圍內,第一志愿報考本學院的考生,經復試合格后予以錄取,余下名額接收調劑生。
5.對符合錄取要求者,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的,一律不得錄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學校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包括單科成績低于60分(總分100分)或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總分100分))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不合格者(總分100分,單科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4.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入學體檢不合格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6.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加強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或發現在復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確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并在學院官網、學校研究生院官網上予以公示。
2.擬錄取名單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若上級主管部門或考生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異議,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將進行復議,并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四、復試、錄取的監督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面監督。
五、其他
(一)收費標準:同等學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過我校財務系統繳納。
(二)涉及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等考生的復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三)錄取為定向培養、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均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簽訂協議書。
原文鏈接:https://spm.ctbu.edu.cn/info/1037/93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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