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春季安徽滁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時間3月27日至7月27日。網報時間4月2日至4月20日。現場確認時間4月23日-4月25日。
摘要:2018年春季安徽滁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時間3月27日至7月27日。網報時間4月2日至4月20日。現場確認時間4月23日-4月25日。
為做好2018年春季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1.認定范圍
在滁州市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2.認定對象
(一)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即2014年以前入學且申請與所學專業相一致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
(二)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二、相關要求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滁州市的中國公民;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3.應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到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6.應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系統開放時間
依據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滁州市設置開放時間為2018年3月27日至7月27日,網報時間段為4月2日至4月20日。
四、認定流程
1.網上申報
非國考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國考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申請人員務必使用自己常用的“電子郵箱”,以備遺忘密碼時找回密碼。
2.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確認時間及地點以各級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和公告為準。
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請按以下要求參加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1) 確認時間
4月23日-4月25日(正常上班時間)
(2) 確認地點
滁州市市政務服務中心教體窗口(二樓C15、C16)。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后下載,用A4紙張雙面打印、簽署姓名并貼上照片,非雙面打印的申請表不予受理)。
(2)由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無工作單位)鑒定填寫并加蓋公章的《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開具的在我市工作的單位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參加國考人員提供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須提交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份。(體檢表請從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下載,A4紙雙面打印,單頁打印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到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醫院公章。
(10)與網報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張(其中2張請預先粘貼在個人申請表上,1張需貼在體檢表上,1張交給認定機構以備制作證件),照片背后寫清姓名和申報學科。
(11)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以上所有證書復印件須統一采用A4紙。
3.認定機構審查
(1)審查核對申請人網上報名資料和提交的書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確認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和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可免于測試(所學專業和考試學科必須與申請任教學科一致)。
(3)各縣、市、區認定工作具體時間安排,請登錄相關縣(市、區)政府網站查詢。
4.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5.頒發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6.相關問題的說明
申請人員在申報前,應認真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認定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認定機構一律不予受理,申請人員此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由本人承擔。申請人員如對相關規定和自身條件把握不準,可以電話咨詢,或到受理地點咨詢、確認。
五、溫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結束。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
1.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2.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咨詢電話:0550-303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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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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