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晉城教育局發布“晉城市2019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晉市審管資發〔2019〕1號)”,內容詳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希賽網教師資格頻道。
晉城市2019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晉市審管資發〔2019〕1號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9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晉教師函〔2019〕30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9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晉城市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二)持有晉城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晉城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以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均可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暫不受理以下教師資格的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的。
二、認定條件
申請人需持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面試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要求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及其以上學歷,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本科學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普通話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四)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號)執行,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認定時間和程序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上報名的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網站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必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一)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3日8:00至5月23日18:00。申請人在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二)網上報名程序
1.選擇認定機構
根據《教師法》和我省相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2.申請人注冊
申請人在網報時間段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①“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②“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③“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如果申請人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③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 (http://renzheng.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
⑤ “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⑥“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可重新上傳。
(三)現場確認及材料審查
1.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5月27日—5月29日。
2.現場確認地點:
城區、澤州、陵川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地點在各縣(市、區)教育局人事科;高平、陽城、沁水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地點分別在高平市政務服務中心(高平市康樂東街)、陽城縣政務中心二樓東區教育局窗口(下李丘村加油站對面)、沁水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教育窗口(新建東路3000號)。
聯系電話:城區教育局2250368,澤州縣教育局3033561,高平市行政服務中心5686813,陽城縣政務中心教育窗口3201012,陵川縣教育局6209057,沁水縣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3181105。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地點在晉城市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地址:晉城市文博路澤州公園東門對面)。聯系電話:2218229。
3.現場確認要求:
申請人在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應向認定機構提供如下材料,各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
(1)身份證明
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學歷證明
申請人的高等教育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 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或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關于本人學歷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請人自行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打印);持港澳臺學歷的,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持國外學歷的,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需提交《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其他各類申請人員提交《山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需在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且當次有效。
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人員請到晉城市人民醫院健康體檢中心(瑞豐路1385號)體檢;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幼兒教師資格人員請到各縣(市、區)教育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具體體檢事宜請咨詢所選擇的認定機構。
(5)無犯罪記錄證明
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申請人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提供函件的,與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出具。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資格認定
各認定機構應在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全國“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和加蓋公章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證書應使用系統規定軟件打印,確保證書簽發日期、資格種類和持證人基本信息等與認定系統中的信息完全一致。
認定合格人員根據認定機構通知,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符合申請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應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部分認定機構提供郵寄服務,申請人(應屆畢業生除外)可以在報名時選擇,郵費到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我市認定工作相關政策規定及本機構認定的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做好認定溝通工作,確保認定工作順利圓滿完成,并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為申請人提供便利條件。
(二)嚴守工作紀律。工作認真細致,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認定條件、程序和權限等進行認定。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禁給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追繳所發證書。遇到涉及法律法規和政策性的問題要及時報告,慎重處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規定。
(三)規范證書發放和補換發和因更正信息申請重發流程。
1.證書發放過程中減少耗損和留存,杜絕流失。證書申領與發放均以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中已生成證書編號的數據為依據。
2.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執行,如實補換發。
3.因更正信息申請重發,申請人需本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原始申請材料及所更正信息相關證明材料,經縣、市認定機構逐級審核,報省教育資格認定中心審核同意后發放。
各縣(市、區)認定機構務必于2019年6月10日前將《2019年教師資格證書申領單》、需補發換發的教師資格證書數及《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復印件(加蓋認定機構公章)、更正信息相關材料報送晉城市政務中心教育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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