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體檢復檢不可以更換醫院。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需要在指定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各項檢查內容,要求在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進行,不得自行前往門診、急診或者其他醫院進行檢查。如果體檢不合格,按醫囑復查,復查僅一次機會。復查必須是初檢的體檢醫院,申請人不得自行更換體檢醫院。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申請人不得再次更換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相關情況由體檢醫院負責解釋。
體檢復查規定(增查、補查)
1.申請人在體檢時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查要求的,須經原體檢醫院和主檢醫師同意,可予以復查,體檢結論以復查后的結論為準。
2.醫院認為對個別有必要增加體檢項目的,可要求對申請人作進一步檢查,以完善體檢結論。
3.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如發現漏缺項目或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請人和指定醫院及時補查。
教師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